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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大理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大理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09:23
来源:大理州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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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理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各民主党派州委、州工商联、各界别小组、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十四届州政协委员:

为做好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提案意识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协助党委、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撰写提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关注我州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工业发展和产业培植,推动洱海高水平保护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问题及早谋划选题,争取提出有价值和影响力的高质量提案,为助推大理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职建言,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坚持质量至上

要秉承“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理念,坚持“不学习、不调研、不熟悉情况不提提案”的原则。各民主党派州委、州工商联、各界别小组、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可在已完成的重点协商、民主监督等调研课题的基础上,撰写提交分量重、建议实的集体提案,推动协商成果进一步转化。要切实强化质量意识,在集体提案上做加法,在个人提案上做减法,倡导委员联名提提案,集思广益,精心选题,深入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界别群众开展调研活动,联合撰写提交高质量提案。在提案选题上,要做到切口小、靶向准、道理硬、建议实,结构层次分明、内容逻辑清晰。

三、把握不予立案的提案情形及处理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大理州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案不予立案,将作为委员来信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

(一)不予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撤案处理:

1.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2.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禁止的;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4.由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提出的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5.由委员中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提出的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6.进入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以及涉及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7.属于纯学术讨论的;

8.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或者明显不可行的;

9.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0.属于市场经济自我调节或者企业自主经营范畴的;

11.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

12.提案内容与同次全会上他人已提提案重复或相似,提案人不愿意并案处理的;

13.单纯要求机构编制,或为具体项目争取资金的;

14.为本人或亲友解决个人问题的,或代转他人来信的;

15.超出本州行政管辖范围的;

16.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不宜作为提案提出的其他情况。

(二)不予立案,修改后可重新提交:

17.一案多事,问题不集中,内容过于宏观,涉及若干承办单位的;

18.文字冗长,类似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或工作总结的;

19.书写格式不规范或提案封面内容等要素不完整的。

(三)不予立案,转作其他形式处理:

20.超出本州行政管辖范围,但建议具有价值的,可提供全国、省政协委员作为提案选题参考,或转上级有关部门作为委员来信参阅;

21.举报、揭发问题的,退回提案人由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撰写规范要求

()案由:是提案的主旨如同文章题目。应用最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的建议或要求解决的问题,使用“关于……的提案”的格式,字数一般控制在20个字以内。案由和提案内容涉及大理地域的提案,要写明大理州还是大理市,便于交办。

()提案内容:即正文。一般为情况、分析、建议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情况:提案要反映什么问题,要办什么事,一般用概叙概议的方法,语言简明干练,要素完备,事实真实,概貌清楚。第二部分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一般用议论证明的方法,目的在于表明观点,说服承办者。分析问题要直接针对核心问题,通过论点、论据,进行论证。第三部分建议:针对反映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自已对解决问题的具体主张和办法,一般用事理说明的方法,力求达到建议的可行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表达上要求明晰、精练、准确。提案字数一般不少于500字,不超过1500字。

(三)有关要求:提案应当一事一案,实事求是,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案必须是提案者自己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的成果,严禁道听途说、主观臆断、抄袭炒作,禁止将他人信访材料、书籍、论文、理论文章和新闻稿件作为提案提交,杜绝相互抄袭提案的行为。对已办结且有较好办理成效或多年重复提出无新意的提案,应避免重复提出。

五、有关注意事项

()州政协十四届一次全会提案,自2022121日开始提交。为便于做好提案审查工作,请提案者尽早提交提案。

()提案者通过互联网进行提交。

登陆“大理州政府或大理州政协门户网站”首页,点击“大理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平台”图标(登录地址:http://39.129.49.59:8090/dalizhou-jyta/#/login)。http://git.cszysoft.com:19417/ta-management/login.html用户登录:输入登录账号(手机号码)、密码(默认:dlz+机号码后四位,如dlz8888),获取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提交提案。

()以党派、政协专委会或界别活动小组名义提交的集体提案,在系统上提交的同时还必须提交纸质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或召集人签字同意,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提案经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还须在提案者名称上加盖公章。

(四)委员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领衔人)须征得被联名委员同意,并向被联名委员说明提案内容,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

提案者在提交提案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对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有何疑问及意见建议的,请联系州政协提案委员会综合科,电话:0872-2319800

附件:提案纸首页2022年一次全会提案纸首页

政协大理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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