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漾濞彝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相关要求,现将县政协提案委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提案委2020年工作总结
在县政协的全面领导下,2020年提案委工作,聚焦主业、创新机制、增强质效,切实发挥了提案委作为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一)聚焦主业,提案数量质量齐提升。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材料150件,比三次全会增加64件,增长74.42%;实际立案124件,增加38件,增长44.19%。提案者提出提案问题聚焦、情况准确、分析深入、建议具体、撰写规范,更加注重质量,高质量提案比例比往年明显增加,特别是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委员小组的集体提案比例大幅提升。县政协九届四次全会闭会期间,县政协提案委收到提案材料14件,经审查,同意14件提案材料全部立案并作为平时提案及时交给相关单位办理。2020年,县政协共审查立案提案138件,共交办提案142件(“回头看”提案4件),其中政治建设32件、经济建设49件、社会建设52件、文化建设6件、生态文明建设3件,各类提案比例与全县发展现状相适应,一半以上提案针对全县“五位一体”建设提出了前瞻性意见建议,彰显了提案者“履职为民、建言发展”的责任担当。
(二)创新机制,提案办理督办聚合力。九届四次全会前,起草了《关于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实施办法(试行)》,并经九届县政协第17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创新提案工作机制,探索“六个一”做法。一是会前设计一套记录提案提、立、交、办、督、评、复、核全过程的表格(一套表),将服务工作贯穿始终。二是在集中交办前,将全会立案提案汇编成一本合订本(一订本),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展示履职成果,贡献资政智慧。三是在年中举办一期委员集中培训,安排不少于1天时间的提案培育课程(一期训),在交流互动中提高认识、开阔视野、培育提案。四是提出一个年度提案办理、督办工作方案(一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在县委的领导下聚合起办理提案的各方力量。五是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的决策部署,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合下发一份文件(一份文),列出流程和清单,明确年度政协提案办理、督办工作责任,办理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六是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牵头各组织一场监督性视察活动(一视察),形成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成效视察报告,报送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增强质效,提案协商复文盯落实。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工作。提案工作贯穿县政协年度工作的始终,是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主渠道,是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主要工作方式。办理政协提案是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的政治任务。“先协商、后复文、抓落实”是政协提案办理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原则。在2020年的提案工作中,县政协始终注重源头把关、过程监督和成效把控,增强质效盯落实。源头把关,主要把提案材料的提出质量关、立案审查关,做到“应并尽并”,共并案26件,减少“充数型”提案。过程监督,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政协各委室协同开展督办业务和跟踪问效,主要监督提案办理的协商、复文、公开、评价等环节是否规范,或审核通过后予以盖章确认办结存档,或提出建议重新答复,避免“应付式”办理。成效把控,主要对提案复文与提案建议逐条对照,审核是否正面回应、明确答复,是否予以解决落实,把控提案办理结果的A类、B类、C类分类是否准确,杜绝“官腔样”复文。我们在“提案质量评价”“提案办理质量评价”方面,制定出了一级、二级、三级“双向”评价细目,依据面商座谈会上达成的协商意见,由提、办双方按百分制逐项量化评分,以最终得分对应得出综合评价。2020年的提案办理工作,真正形成了“党委统筹,政府领衔,政协协助,部门落实,同向发力,协商成事”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年度政协提案事事有协商、件件有回音,确保了群众有获得感、部门有责任感、委员有使命感、政协有成绩单、地方有新发展。124件全会提案集中交给35个单位办理,全部按期办复,其中满意120件、基本满意3件、不满意1件,A类109件、B类12件、C类3件;重点提案10件,满意10件,A类8件、B类2件。4件“回头看”提案分别交给4个单位办理,并由B类转为A类。14件平时提案交给11个单位办理,全部按期办复,满意率100%、A类100%。2020年累计交办政协提案142件,办理结果满意138件、基本满意3件,满意率达99%;不满意1件,占1%;A类127件,占89.4%,A类提案占比与往年相比明显提升;B类12件,占8.5%;C类3件,占2.1%。
二、2020年提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支持人民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提案协商更为深入,提案督办更加有力,提案工作创新稳步推进,成绩是主要的。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政协、省州政协的《提案工作条例》要求,我们的提案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提案工作理论和《提案工作条例》的学习工作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在办理提案过程中,程序不够规范、协商不够充分、复文未作公开;个别单位未按“四个一”“四个亲自”工作制度办理提案,落实率不高;个别单位甚至未将提案办理复文及时送达提案者。
(二)提案主办、领办、督办的工作机制不够高效。个别提案的意见建议已被主办单位采纳,但需要提交更高层次的会议进行研究和决策,但过程不够顺畅,“一纸复文”代替了“办理终结”;个别办理单位未充分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对提案者提出的特殊遗留问题以“政策条款”作答,未作深入具体的分析研究,提案建议与办理落实以及督办工作都“不在一个频道上”;个别会同办理单位不积极支持主办单位的工作,不主动参与协商办理工作。
(三)个别提案者的提案质量和协商能力有待提升。个别提案者在提出提案的过程中,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视野不够开阔,提出的意见建议前瞻性不强;个别提案者在协商过程中,发表意见不充分,甚至“被满意”;个别提案者缺乏“紧盯不放”的监督责任,认可“例行公事,协商回复就行”。
上述这些问题,要在2021年的提案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提案委2021年工作计划
(一)建立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制度。根据县委下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县委办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协工作会议任务分解的实施方案》要求,修订《关于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实施办法(试行)》,提交县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研究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县政协的提案工作,让提案工作成为被广泛掌握、熟练运用的县政协机关工作者的“协商”方法,让提案工作成为监督面最广、凝聚性最强的县政协委员的“协商”平台。
(二)积极主动完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各项工作。一是起草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向政协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审查情况,向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二是完成政协全体会议筹备期间单位行政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三是制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并逐项抓好落实。四是组织征集提案,做好知情明政服务。
(三)抓好提案审查、交办督办、公开、培育和宣传表彰工作。一是对全会前和全会期间以及全会后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和处理。二是及时交办提案,聚合各方力量开展重点提案、其他提案的督办工作,做好提案资料立卷归档工作。三是做好提案内容、提案办理结果和提案办理复文的“三公开”工作,2021年的县政协九届五次全会提案办理的复文,原则上要求主办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四是继续开展好年度提案培育工作,完成8个左右的课题培育。五是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评选表彰,推动提案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四)提案办理协商、调研和视察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参与主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2021年争取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办理协商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是认真完成主席交办的《全县基础教育现状调查与思考》课题,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报送县委、县人民政府。三是精心组织提案办理结果监督性视察活动,形成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成效视察报告,报送县委、县人民政府,反馈县政协的视察监督意见,紧盯落实成效。对落实工作没有起色的,列为下一年度的“回头看”提案继续督办。
(五)上下联系协调和学习培训工作。一是积极主动与州政协提案委联系,主动接受工作指导,配合办公室做好州政协提案委深入漾濞调研、指导的各项服务工作,按要求参加系统组织的业务学习、工作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二是借助县政协委员培训班的平台,加强提案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讲解。三是开展县政协机关工作者提案业务培训、对提案主办单位的工作骨干集中开展提案办理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提案培育工作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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