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社:
根据《九三学社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九三学社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九三学社云南省委的工作要求,九三学社大理州委为规范、有序地开展社内政治监督、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经九三学社大理州委主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九三学社大理州第四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出台《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办法》《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根据工作办法和工作细则,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委员若干名。经征求意见,社大理州委主委会议研究提出监督委员会领导建议人选:主任由王生同志(高级工程师,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常委,林勘支社主委,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李庆同志(二级律师,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常委,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徐燕飞同志(九三学社大理州委组宣部部长)担任。现请各支社根据以下条件各推荐一名不是社大理州委委员的同志担任社大理州监督委员会委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关系;坚持原则,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善于做本党派成员思想引导工作。
2.热爱多党合作事业和民主党派工作,深刻认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遵守《九三学社章程》,具有较强履职能力。
3.在本领域、本行业和本职岗位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一定影响力、知名度。
4.在社内具有相当代表性,在社内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6.具有一年以上社龄。
请各支社根据以上条件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至社大理州委办公室,社大理州委将召开主委会议对人选进行考察研究,提交九三学社大理州四届二次全会进行选举。
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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