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社:
为总结先进经验,营造争先氛围,激发创先活力,推进全州社组织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决定对2020年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社务工作先进个人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社务工作先进个人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支社根据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推荐,详细填写推荐表,加盖公章,于2021年3月15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起上报送社大理州委办公室。
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民主党派楼
附件1.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社务工作先进个人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附件2.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推荐表
附件3.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社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4.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推荐表
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
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社务工作先进个人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和自身建设水平,激励各支社和广大社员紧紧围绕“思想更加坚定、履职更加坚实、组织更加坚强”的参政党建设目标,履行好参政党的各项职能,奋发进取,双岗建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8个支社和全州社员
(二)评选时间范围:2020年
(三)名额分配: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评选2个。社务工作先进个人按各支社社员总数的10%确定(四舍五入)。具体名额如下:林勘支社2名,地质支社4名,医卫支社4名,古城支社2名,大理大学一支社5名,大理大学二支社4名,疾控支社3名,综合支社3名。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每个支社评选2名。社大理州委保留一定机动名额。(社务工作先进个人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二、先进评选条件
(一)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
1.认真履行《九三学社章程》第五章第三十九条“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
2.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热心社务,甘于奉献,关心社员。
3.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4次,且计划性强,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有创新性,效果好,社员出席率和覆盖率较高。
4.在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5.与所在单位(部门)中共党组织保持良好关系。
(二)社务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履行《九三学社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社员的义务”。
2.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
3.热爱社组织,热心社务工作,积极参与社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作风正派,促进团结,甘于奉献,在支社社务工作中成绩显著。
4.积极参与社组织的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工作,并且表现突出。
(三)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1.立足本职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2.具有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中成绩突出。
3.在2020年度向社大理州委提交过提案,若无则不参加推荐。
三、先进的推荐评选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一)各支社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对象确定后,各支社将推荐材料上报大理社州委办公室,经社州委主委会统一审核研究后确定最终名单。
(二)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推荐表》《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社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九三学社大理州委2020年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推荐表》。表格中内容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并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推荐表中“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并能充分反映出被推荐基层组织或个人的突出成绩。上述材料统一使用A4纸,经核实准确后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起于2021年3月15日前上报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办公室。
四、表彰
社大理州委将在全体委员会议上对获得2020年社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社务工作先进个人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先要求
各支社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工作,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各支社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采取好中选优的方式,组织社员做好推荐工作。若推荐对象多于方案要求人数,需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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