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漾濞县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带领相关部门,分别深入各相关乡镇,对县域内的部分河流、水库等进行了现场督察。
督察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镇村两级河(湖)长履职、河(湖)治理、河(湖)管护等情况,并仔细查看巡河记录台账。同时,重点督查了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水资源管理情况及以往督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督察组指出,河长制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手段,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大家要立足实际抓行动,协同合作抓落实,共同推进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不断向好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河长制各项举措执行到位,认真开展清“四乱”、入河排污口、非法采砂、农村河道环境等排查整治工作。二是不断健全机制。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责任要求开展河道巡查,提升巡河成效,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三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做好河道日常巡查和保洁,特别是加强对农业和生活污水的监管、处理力度,保持河道干净畅通和沿岸清洁。四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岸上与岸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管、河湖与库渠一体、治标与治本同步”的思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河长制工作格局。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营造管河护河爱河的良好氛围。
漾濞县政协 周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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