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协要闻

州政协督察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

来源:大理州政协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3-11-15 17:57
【打印文本】
分享到:

1114日,在州政协副主席常于忠带领下,州政协研究室州政法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河长办、州林长办组成督察组,到巍山县、南涧县、弥渡县开展红河水系(大理段)河长制和巍山县林长制工作督察。



督察组深入西河南诏段、礼社江南涧段、礼社江弥渡段河道及周边村庄,南涧县污水处理厂、弥渡县德苴乡污水处理站,实地督察各县河道清河行动和污水一体化设施建设情况,仔细察看河长制公示牌设置及各级河长日常巡河履职情况,详细了解美丽河湖、截污设施建设和河道沿线居民人居环境、生产生活情况,现场听取了州、县相关部门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情况汇报。督察组还走进巍山县巍宝山乡合作村断山山脉,了解森林防灭火、林产业发展情况,围绕全面深化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组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统筹推进常态化巡查,强化河道治理举措,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站)的作用,促进水环境治理不断改善,做到守水担责、守水尽责、守水负责,以更大力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要把植树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切实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大理州政协研究室  杨秀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